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时间:2025-11-06 09:23:55 来源:百无禁忌网 作者:百科 阅读:122次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金融监管总局7月10日发布风险提示称,金融监管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总局不实承诺、发布风险防范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提示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主要有三大套路,诱导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

混淆概念误导贷款。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金融监管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总局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发布风险防范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提示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虚假宣传过程中,诱导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网络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的风险。

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维权困难。

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消费者应提高警惕,理性分析高回报承诺,核实宣传真实性,拒绝各类话术套路。在选择服务时,消费者应优先考虑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资质信息。办理业务时要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发现信息泄露及时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游婕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 一生守一城可遇而不可求 良禽择木而栖才是王道
  • 共軍軍演,這次不一樣?|對等關稅,公布後即刻實施|天下雜誌
  •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部今年招生200名
  • 春节假日期间 我国大部地区适宜旅游出行
  • 河南未来三天雨水不停歇 雾和霾5日渐消散
  • 国民品牌新力量!熊猫舞迪苏打水,以实力赢得口碑!
  • 优衣库加速英国市场扩张 预计到2025年底开设23家
  • 伊朗称已提前对三个核设施进行疏散
推荐内容
  • 汉阴县审计局:强化保密意识 筑牢保密防线
  • 客厅线型灯装修效果图
  • 泉州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熱門ETF換股》0050、006208、0051、0052成分股一次看|天下雜誌
  • 浅谈罗讷河谷葡萄园分级
  • Z世代跃居人口最多代际 带动文化社交生活新浪潮